加强巡护,消除生态安全隐患
扬子鳄作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其野外种群数量的增长离不开安全稳定的栖息环境。放置网眼细密的地笼网等非法渔具,易导致扬子鳄被困无法换气而溺水死亡。行动中,巡护人员沿着河道、塘口周边仔细搜寻,以检查保护区栖息地内的非法捕捞、放置地笼网等伤害扬子鳄行为为重点,清除威胁扬子鳄生存的违规捕捞设施,并将收缴的地笼网等非法渔具进行集中销毁。
普法同行,营造全民保护氛围
“非法放置地笼网捕捉鱼虾不仅会破坏扬子鳄食物来源,还可能直接致伤鳄群,情节严重将构成刑事犯罪!”为增强村民生态保护责任感,工作人员深入周边村庄,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典型案例等方式,向村民普及保护知识与法律责任,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渔具,主动参与保护行动。本次共发放宣传单页150余份。
此次行动,不仅有力打击了破坏扬子鳄栖息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也进一步提升了周边群众对扬子鳄的保护意识。下一步,泾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依托驻安徽扬子鳄国家级保护区泾县站检察官工作室,加强与保护区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对扬子鳄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